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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南京人”,向你发来一条投稿邀请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6-09-04 11:0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发展新大众文艺,推动我市公共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举办“幸福南京人”——2026年南京市公共文化原创作品大赛,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作品。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类别

本次大赛设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合唱、广场舞、美术、书法、摄影、公共文化理论作品、公共文化数字作品共11个类别。

二、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应为本市群众文化工作者、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的原创作品,主要创作和参赛人员须在本市工作或生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品不得参赛:

1.市级及以上专业文艺院团在职人员、艺术院校在校师生或高校艺术学院(系)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以上作者创作的公共文化数字作品不受此限);

2.在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南京文学艺术奖、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五星工程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市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政府奖评奖中已获奖的作品;

3.著作权存在异议的作品;

参赛的表演人员原则上应和报名时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报送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向主办方书面说明理由。

三、作品内容与形式要求

1.主题鲜明突出。作品应紧扣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展现新时代市民群众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形式创新生动。鼓励艺术表现手法和形式创新,表演技艺娴熟,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与感染力。倡导小投入、小制作,彰显大情怀、正能量,鼓励运用互联网、AI、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原创。

3.内容贴近现实。作品应聚焦百姓故事,书写人民情怀,歌颂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适合在基层演出或宣传推广,具有较强的群众参与性和互动性。

4.体现群众性与地域特色。作品主创及表演人员应以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群众为主,鼓励融合运用南京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进行创作,打造具有南京标识的新大众文艺精品,体现新大众文艺扎根生活、服务人民的导向。

5.原创与版权规范。所有作品应为原创,签署版权声明,并同意主办方在非商业性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该作品。

四、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报送作品统一填写《作品权属声明》《作品报名汇总表》《作品报名表》,将原件盖章扫描后,连同PDFWord电子版一同报送。

1.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合唱、广场舞作品报送至市文化馆文艺活动部 马晨,联系电话:025-84797922,电子邮箱:wenyihuodongbu@163.com

2.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报送至市文化馆美术书法摄影部 张如,联系电话:025-84797923。摄影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njswhgmssb@163.com。美术、书法实物作品送至南京市文化馆美术书法摄影部,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01号 南京市文化馆。

3.公共文化理论作品报送至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调研)部 叶昕,联系电话:13952010123,电子邮箱:6303091@qq.com

4.公共文化数字作品报送至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调研)部 宋强,联系电话:13851931913,电子邮箱:263529016@qq.com

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公共文化理论、公共文化数字作品报名截止:930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报名截止:1015日。

五、奖项及扶持

各门类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舞台艺术类获奖作品可列入南京市群众文艺作品优秀节目库,优先参加各级公共文化活动。获一等奖作品中,经专家评审认定符合大赛内容与形式要求的,将选择优秀作品列为资助对象,视情给予创作扶持,并择优推荐参加更高级别赛事。其他类别奖励方案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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