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317/2026-55013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倡议书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倡议书;防范非法宗教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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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文旅行业相关协会、各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
文化旅游行业是地域文明展示的重要窗口,肩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的职责。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平安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向全市文旅行业相关协会、各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宗教渗透行为。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日常管理,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开展任何非法宗教活动、摆放非法宗教宣传品。
三、主动强化监督意识,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线索,第一时间向宗教事务部门或文旅监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规范经营商品与内容管理,不在经营场所内售卖、展示含有非法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文创产品、旅游周边及其他衍生商品;严把产品内容审核关,杜绝在文创设计、IP开发、伴手礼制作中夹带宗教宣传内容、植入违规宗教元素。
五、严格规范场所标识与经营行为,不在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宗教标识、宗教宣传标语;非宗教活动场所内不开展任何宗教性引导、宗教宣传活动,坚决杜绝借宗教名义开展商业营销、捆绑消费、诱导捐赠等违规经营行为。
六、加强内部从业人员管理,常态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与识别能力专题培训,确保本单位员工熟知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及举报渠道,严格落实线索发现后的内部流转与上报流程。
七、自觉守护青少年文化消费环境,不向未成年人传播宗教内容,不售卖面向青少年群体的违规宗教类周边产品,坚决抵制非法宗教向青少年群体渗透。
八、规范线上经营信息发布,自有线上账号、入驻电商及在线旅游平台店铺不发布涉及非法宗教的相关信息,发现违规内容第一时间清理下架,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相关线索,可向宗教事务部门、文旅监管部门反映,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