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317/2026-58499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嘉保得文化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通报批评及处罚的决定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嘉保得;通报批评及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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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嘉保得文化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通报批评及处罚的决定
为加强文物商业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文物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南京嘉保得文化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被处罚对象:南京嘉保得文化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南京嘉保得文化有限公司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但未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以拍卖藏品征集部名义征集带年代标识的瓷器、字画、杂项等藏品,与客户签订拍卖委托合同,收取保证金,提供鉴定、委托拍卖服务。南京嘉保得文化有限公司组织以文物为标的的征集、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展示、拍卖,实施了经营文物拍卖的全过程行为,扰乱文物市场经营秩序。
行政处罚内容:通报批评、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八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文综罚字〔2026〕35号
行政处罚机关: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时间:2026年9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31号